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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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人才工作处是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、人才管理服务、考核评价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1.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和人才制度改革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。

2. 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实施国家、省部、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与项目的招聘、选拔和推荐工作。

3. 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设置和评聘等相关工作。

4. 做好两院院士推荐、文科资深教授遴选及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5. 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聘任、合同管理、相关经费管理、考核评估与相关服务工作。

6. 加强对外沟通联络,挖掘人才信息,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,为学科推荐各类优秀人才。

7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